【資料圖】
6月9日,福建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廳等十部門發(fā)布《全面推進“電動福建”建設的實施意見(2023—2025年)》。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
《意見》提到,推進充(換)電及加氫設施建設。其中表示要推廣集中式“光儲充檢”一體化示范站,對配置儲能電池系統(tǒng)額定容量達到800kWh以上,充電樁達到16根以上,單槍最大輸出180kW以上的“光儲充檢”示范站建設給予業(yè)主單位單站補助50萬元。
來源:索比儲能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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